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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告!澄迈公安交警关于严厉打击无牌、无证违法三、四轮车的通告

澄迈交警 2023-07-25



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
关于严厉打击无牌、无证违法三、四轮车

进行集中治理的通告

 

为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,维护正常交通秩序,预防交通事故,减少交通拥堵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深入开展澄迈县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大行动。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即日起,开展严厉打击无牌、无证违法三、四轮车集中治理行动,现通告如下:


一、对无牌无证驾驶电动三、四轮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


(—)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罚款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,拘留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,罚款1500元,可以拖移机动车,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。
(二)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, 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 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、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海南省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,罚款100元,记9分,扣车。


二、对无法提供合法来历证明,及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法律后果
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12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107条的规定,当事人应当在15日内,携带车辆合法来历证明、驾驶证(有驾驶证的)及身份证到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。逾期不接受处理,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,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置。


特此通告。

 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3月22日




审核:张斐

编辑:郑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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